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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

发布日期:2013-12-26点击次数:544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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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为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,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日前,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出《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》。

        《通知》要求,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,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。

        要抓好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。严把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关口,重点对不符合《河北省农产品市场准入办法》相关规定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清查,依法处置。

        要开展重点区域突击检查。要针对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比较集中的各类集贸市场、食品批发市场、城乡结合部、农村集市、食品生产加工场所等重点区域开展突击检查,依法查处非法添加、以次充好、伪造包装、经销过期变质食品等各类违法行为,坚决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消费市场。

        要开展餐饮服务重点检查。要针对旅游景点餐饮店,承办“年夜饭”的餐饮服务单位,实施严格监控,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,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。

        要严肃查处不合格食品。要依法、及时、彻底处置监督检查和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,尤其要强化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的退市监管,严防问题食品再次流入市场;要依法从严从重从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,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,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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